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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港人案|8人刑滿由深圳遣返香港 移交港警國安處跟進 

發佈時間: 2021/03/22

12港人案中,8名港人在深圳完成服刑,今早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。本港警方在早上10時許,使用專車從深圳灣口岸將涉事港人接返天水圍警署,再移交警務處國安處接手跟進,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晨亦在場監督。 

案中12人在去年8月,涉乘坐快艇由香港潛逃到台灣,在內地水域遭廣東海警拘捕。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去年裁決,當中8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、張俊富、張銘裕等被判囚7個月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。據悉,李宇軒今早已抵達天水圍警署,其餘人士會分4批抵港,在警署「落簿」後會再檢疫隔離14日。

警方早前亦拘捕涉協助12港人偷渡人士,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

撰文:脫芷晴
責任編輯:蔡少紋